国史大纲12元明

第七编元明之部

第三十五章暴风雨之来临2

一、蒙古之入主2

二、元代帝系及年历3

三、元代之政治情态4

四、元代之税收制度与经济政策8

五元之军队与禁令10

六、元代之僧侣13

七、元代之士人与科举制度15

第三十六章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上)17

一、明代帝系及年历17

二、传统政治之恶化18

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21

第三十七章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下)27

一、明初的几项好制度27

(一)明初之学校贡举制度27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28

(三)其它31

二、明代政制之相次腐化33

第三十八章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上)40

一、经济方面40

(一)论漕运40

(二)论丝织业与陶业44

二、文化方面49

三、南北政治区域之划分及户口升降52

第三十九章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中)59

一、黄河与北方之水患60

二、北方社会所受外族及恶政治之摧残66

第四十章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下)71

三南方江浙一带之水利兴修71

第四十一章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79

一、贵族门第渐次消灭后之社会情形79

二宋明学术之主要精神83

三、宋明学者之讲学事业86

四、宋明学者主持之社会事业92

第三十五章暴风雨之来临一、蒙古之入主

南宋代表的是中国的传统政权,他渐渐地从北方迁到南方,而终于覆灭。

蒙古民族入主中国,中国史开始 次整个落于非传统的异族政权的统治。中国的政治社会,随着有一个激剧的大变动。蒙古入主,对中国正如暴风雨之来临。

蒙古未入中国以前之世次

蒙古的兵力,震铄欧、亚两洲。在蒙古骑兵所向 的展扩中,只有中国是他们所遇到的中间惟一最强韧的大敌。他们分著好几个步骤,才把整个中国完全吞并。

自成吉思汗即位,至忽必烈灭宋,凡历五世,七十四年。

那时中国本分三部:一宋、一金、一夏。而元人用兵,亦分三大步骤。先取黄河以北地,灭夏。再取金黄河南岸。再得长江流域及南方,灭宋。而每一阶段,皆费了不少的力量。

金人既失河北、山东、关陕,并力守河南,成吉思汗赍恨而卒。

其后自绍定元年至六年,蒙古人费了六年的力量,才算把汴京打下。

金哀宗走蔡州,宋兵与蒙古合围,逾年始陷。

至蒙古与宋启衅,亦用大迂回的战略,先从西康绕攻大理,再回攻荆襄。但只攻陷后至宋灭,又六年。

如无刘整、吕文焕之降,宋尚不致速灭。又元世祖多用汉人,如王文用、刘秉忠、许谦、姚枢、史天泽、张文谦、宋子贞、董文炳、杨东、贾居贞、董文忠、赵良弼、刘肃、李昶(chǎng)、徐世隆、窦默、王鄂、董文用、商挺、郝经之流,故元在北方,政治已略有规模,得以继续南侵。及既灭宋,汉臣渐疏,元政亦衰。

中国疆境辽阔,到处崇山大水。天然的形势,既极壮伟,又富变化。而且列城相望,百里之间,必有一城。以此蒙古兵虽横行全世界,宋、金虽均已积弱,而就蒙古全优队征服的各地而言,只有中国是最强韧、最费力的一处。

蒙古人既得中国,遂把他主脑部分迁来,造成中国史上一种新的统治阶层,绵历一百余年之久。

二、元代帝系及年历

元代入主中国,凡十一主,一百零九年。

三、元代之政治情态

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余年,几于无岁不用兵。甫定南宋,又规海外。内用聚敛之臣,外兴无名之师,嗜利黩武,并不能在文治上树立基础。

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储之制度,帝位相续,均由诸王拥戴,故屡起纷争。

且蒙古恃其武力之优越,其未入主中国以前,已有本部及四大汗国,疆土跨亚、欧两洲。故其来中国,特惊羡其民物财富之殷阜,而并不重视其文治。故元之诸帝,多不习汉文,甚至所用官吏,有一行省之大而无人通文墨者。

因此其政治情态,乃与中国历来传统政治,判然绝异。

最著者,为其政治上之显分阶级,一切地位不平等。

元代依种类分为四种。

一、蒙古。

二、色目。

三、汉人。

四、南人。

此四阶级在政治上之待遇,显分优劣。

汉人、南人不为正官。

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诸职,汉人不得居。参知政事,中叶后,汉人为者亦少。

终元世非蒙古而为丞相者止三人。

世祖时,南 有台省者。成宗以后,台省有汉人,无南人。

至元以下,执政大臣多由吏进。中州小民粗识字能治文书,得入台阁共笔札,积日累月,可致通显。南人地远,不能自至于京师,其士人又往不屑为吏,故见用者尤寡。

余阙谓:“因此南北之士,亦自町畦相訾,甚若秦、晋不可同中国。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可见当时中国士人在政治上地位特微,而南方士人的地位更微。又按:金世亦有汉人、南人之分。先取辽地人为汉人,继取宋河南、山东人为南人。金世宗谓贺扬庭曰:“南人犷直敢为,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异时南人不习诗赋,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东人中第者多,殆勝汉人”。谓:“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者,以其人久陷异族,受迫茹荼之久,而德性渐堕也。谓“河南、山东人不习诗赋”者,其士人高门多随宋南迁,留者或者遭屠割之惨,或抱种姓之痛,不愿应试,故若习诗赋者转不如在辽汉人之多。及金人统治渐久,汉化渐深,而河南、山东人亦渐起而与之合作耳。

顺帝时,始诏:“南人有才学者得依世祖旧制,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皆用之。”地方行政长官,其先均由世袭。

世祖时,廉希贤疏:“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士及始命之臣,皆定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壮仆。此前古所无。”

直至至元二年,始罢州县官世袭。四年,又罢世侯,置牧守。

因世袭为封君,故元初百官皆无俸。至元十九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陈五事,一曰“给江南官吏俸”,则至是江南官吏仍未有俸也。后魏百官初亦无禄,至孝文太和八年始分禄。

创为行中书省,以便其分区宰割之私意。

唐中枢三省,元废尚书、门下,独留中书。又置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其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

行省长官,贵倨如君长,同列跪起禀白,同于小吏。各道廉访使,必择蒙古人。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人及汉人。

州县官或擢自将校,或起自民全,率昧于从政。县尉多系色目,并年小不谙事,以承荫得之,不识汉文,盗贼滋溢。

汉人、南人既不得为台省要官,亦惟有谋为州县卑秩。

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以此求进。

及后求者众,亦绝不与。有功而无钱,事多中辍。又按辍耕录卷七:“至正乙未春,中书省臣进奏,遣兵部员外郎刘谦来江南,募民补路府州司县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非旧例之职专茶盐务场者比。虽功名逼人,无有愿者。既而抵松江,时知府崔思诚,曲承使命,拘集属县巨室点科十二名,辄施拷掠,抑使承伏,填空名告身授之,竟无一人应募者。”然则以纳粟求进,亦只限于张里无赖,自好者未必尔也。

蒙古的“怯薛”,略当于古代之侍卫,本以贵族子弟的资格,选当内卫近侍之任,为封建政治里面一种正途的出身。然而在承平积久之后,腐败习气,到处弥漫,怯薛亦可以赎买得之。

郑介夫成宗时奏云:“‘怯薛’,古称待卫。周礼膳夫,庖人、内飨、外饔、浆人、烹人、笾人,今之‘博儿赤’也。幕人、司服、司袭、内宰,今之‘速占儿赤’也。宫人,今之‘烛剌赤’也。不限以员,不责以职。但挟重资,有梯援投门下,便可报名字,请粮草,获赏赐,皆名曰‘怯薛’。

屠沽下隶,市井小人,及商卖之流,军卒之末,甚而倡优奴贱之辈,皆得以涉迹宫禁。又有一等流宫胥吏,经断不叙,无所容身,则夤缘投入以图升转。趋者既多,岁增一岁,久而不戢,何有穷已。”

郑氏以怯薛拟之周官,甚是。蒙古制度本多带有古代封建社会之意宋。汉初郎官入仕,亦与怯薛差似。惟汉代经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提倡以孝廉及博士弟子补郎,遂将封建意宋改革。蒙古则只是封建政治自己之腐烂。

蒙古人既看不起汉人、南人,因此也不能好好的任用汉人、南人,而只用了他们中间的坏劣分子。

要之。他们欠缺了一种合理的政治理想,他们并不如所谓政治的责任,因此亦无所谓政治的事业。他们的政治,举要言之,只有两项:一是防制反动,二是征敛赋税。

四、元代之税收制度与经济政策

因此元代税收有“扑买”之制。

蒙古太宗十一年,富人刘廷玉等请以银一百四十万扑买天下课税,以耶律楚材谏而止。后回回人奥都剌合蛮请以二百二十万两扑买,楚材虽力争,竟不得。

虽以世祖为开国贤主,亦专用财计之臣,务于聚敛。

各种商税课额,日增月涨,靡有所已。

至元七年,诸路课程定额四万五千锭。十作年,京兆等路岁办课额自一万九千锭增至五万四千锭。阿合马尚欲求增,世祖止之。二十六年,以丞相桑哥请,大增天下商税,腹里二十万锭,江南二十五万锭。已视七年定额增十倍以上。又世祖十三年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三分取一,征一千二百余锭。至十八年,增额至二万四千锭。至仁宗皇庆时,渐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百锭。至仁宗延佑七年,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余锭。视原额几及三百倍。延佑元年,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言:“课额比国初已倍五十。”食货志谓:“天历总入之数,视至元七年所定之额不啻百倍。”

常赋外,复有“科差”,其额又极重。

元于常赋外加取于民者,太宗时尚只有丝料、丁税两种。至宁宗时又增包银,世祖时又增俸钞。

全科户当出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俸钞一两,丁税粟三石。此等皆两额外之科差也。

惟元世祖初有中原,方经兵燹(xiǎn)之后,又多用中国士人,故以注意税收之故,而尚能留心及于民间之农事。

至元七年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仍分布动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

虞集云:“元有中原,置十道劝农使,总于大司农,皆慎择老成厚重之士,亲历原野,安辑而教训之。功成,省归宪司,宪司以耕桑之事上大司农。天下守令皆以劝农系衔,郡县大门两壁皆书耕织图。”

又于农村设“社长”。

时定制,县邑所属村疃(tuǎn),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以教农桑,立牌橛于田侧,书“某社某人”。社长以时点视,劝诫不率教者,籍其姓名以授提点官。此在世祖初年虽有此制,惟自平南宋后,对汉人任用即稍衰,一时方务于财利之朘(juān)括,地方政事不得人。赵天麟上策云:“至元六年,每社立义仓,自是以来,二十余年,社仓有空乏,伏望普颁明诏,凡一社立社长社司”云云,可见其制在世祖时即废。又世祖纪至元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诸年,大司农司所上诸路学校数,至二万有余,明太祖谓其“名存实亡”,良信。盖元自吞并宋以后,即无意于汉人这所教导矣。

而开浚水利之功,颇可称道。

其时能兴水利者,以郭守敬为最著。其他如董文用之于西夏、郑鼎之于平阳、廉希宁之于江陵、赵志之于长葛、耶律伯坚之于清苑、张立道之于昆明、王昌龄之于卫辉,成宗时皮元之于温州、乌古孙泽之于雷州,皆因地制宜,民获其利。

丧乱渐臻后之民主,赖以稍苏。

惟自灭宋以后,他们意态即不同。设官分职,财务重于民事。

世祖初即位,尚多用汉人。当时如王文统、许衡、刘秉忠之徒,为之讨论古今,参酌时变,定内外官秩,稍具规模。惟自灭宋以后,即一意于财利,汉人渐失职。历成、武二宗,定制阴补官自六品以降,由省铨,先掌金谷,第其上中下,以岁月为差,至满,始受朝命许典民政。尚书省竟为钩考财赋之地,铨调不关白中书,以官为市,法纪荡然。甚至一玉石之微,一弓剑之细,无不有数官以董之,名位冗杂,前所未有。

而贪污乃为元代政治上一寻常之事件。

成宗大德时,七道奉使宣抚使罢赃污官吏万八千七十三人。顺宗时,苏天爵抚京畿,纠贪吏九百四十九人,竟以忤时相坐不称职罢归。

又元代专行钞法。

楮钞始行在北宋时,蜀人先有“交子”,至南宋又有“会子”,始绍兴时。金人至禁用见钱以推行钞法。然宋、金末运,钞法皆甚弊。元承金制,亦专行钞币而钱几废。

其先民间尚称便。

先造“中统钞”,后造“至元钞”,以一当五。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凡岁赐、周乏、饷军,皆以中统钞为准。

至其末,则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

武宗时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大抵至元钞五倍于中统,至大钞又五倍于至元。不五十年钞法三变,而其价亦二十五倍。及顺帝至正中,又改造至正印造中统交钞,名曰“新钞”,二贯准旧钞十贯。遂至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而元亦亡矣。

明起,钞法竟不能复行,而银币代起,亦为中国史上一重要变更。

秦汉以来,民间交易,惟谷帛与钱,无用银之例。银为器饰宝藏。唐代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布。而两税法行,令出钱。宋代诸州岁输缗钱,故后世相沿谓之“钱粮”。金因钱钞法弊,乃权以银货。继复罢钱而专用银钞。哀宗时,钞竟不行,民间一以银交易,是为后世社会用银之始。明初田赋亦未用银。民间交易以银,有历禁。然钞法既不行,银终起而代之。

五元之军队与禁令

他们的军队,亦分为各等级。

蒙古军。

探马赤军。

汉军。

新附军。

正相当于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四级。

兵籍秘密,汉人莫之知。

立里甲之制,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

又多立防禁。禁汉人田猎,禁汉人习武艺,禁汉人持兵器,禁集众祠祷、集众买卖,禁夜行。

又屡次收括民间马匹。

而文武分途之弊制,遂为明清两代所沿袭。

汉世良家子得以材力入官,或隶期门、羽林,或为三署郎,而军功大者为卿大夫,小亦为郎。后汉将帅罢兵,大抵内为列卿,外为郡守。魏晋将军之官,多选清望之士居之。如裴危、王恬等例是也。以至州镇方伯,无不兼将军、都督之称。

当时文武选授,尚不拘资格,迄南北朝皆然。至唐吏部、兵部分为二选,文武始各有定阙。然诸州兵政掌之河史,悉带使持节,并无专阃(kǔn)武员。吏职、兵官,未尝判然区别。

宋太祖患五季藩镇跋扈,命文臣出守列郡,而别置钤(qián)辖都监以司军旅屯戍政令,遂分职而治。然当时内外官仍文武参用,愿换授者亦许改职。

自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定军民异属之制,以万户府、镇抚司领戍兵,以知府、县尹领民事。明因其制,于是州县、营卫,建置攸殊;出身既截然不同,铨注亦有一定之格;自督抚大吏外,武官除授,乃无一不归兵部。

今按:元之军民异属,本自有其用意。吴莱渊颖集书急就章后谓:“国家起自北土,经理中原。中原豪杰,保胡乡里,因而降附,使据其境土如诸侯。大开幕府,辟置官属,钱谷狱讼,一皆专制,而不复关乎上。已而山东猘子,地富兵强,跳踉负固,卒贻诛灭。而后天下郡县一命之官,悉归吏部。兵则自近戍远,尺籍伍符各有统帅。但知坐食郡县租税,不复系守令事矣。”此盖元人私武力以便宰制之用心。

明袭元弊,不能大事荡涤者多矣。至清则同为盗憎主人。自乐于循用矣。

蒙古长于战阵,而不善于理财,故赋敛之事则多委之色目、回人。其先军队所至,多掠人为私户。

张雄飞传:“至元十四年,荆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自置吏治之,岁责其租赋。”世祖纪:“至元十七年,诏核阿尔哈雅等所俘三万二千余人,并赦为民。”

政府亦以分赐民户为恩典。

至元十八年,江南平,以江南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功臣。先后受赐者诸王十六人,后妃公主九人,动臣三十六人。自一、二万户以上,有多至十万户者。动臣自四万户以下,至数千、数百、数十户不等。

奴隶的献赐、鬻卖、投靠,成为一时常态。

他们一面盛拥奴隶,一面又广占田地。

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谓:“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

牧场与农田杂糅,屡起冲突。

和尚传:“诸王牧地、草地,与民田相间,互相侵冒,有司视强弱为予夺。”又塔里赤传:“南北民户主客良贱杂糅,蒙古军牧马草地,互相占据”云云。此均在至元时。

政府又盛行赐田。

尤著者为江南平江田。张珪疏:“累朝以官田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官、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人、奸吏为庄官,巧名多取。又驱迫邮传,折辱州县。请令民输租有司,有司输省部,省部输大都,以分给诸受田者。”不从。

蒙古人以军人而兼贵族,既享有政治上种种特权,又多用回人为这经营财利,剥削生息。

黑鞑事略:“鞑人只是撤花,无一人理会得卖贩。只是以银与回回,令其自去卖贩以纳息。回回或者自转贷与人,或自多方卖贩,或诈称被劫而责偿于州县民户。”又曰:“其贾贩则自鞑主以至伪诸王、伪太子、伪公主等,皆付回回以银,或贷之民而衍其息,一锭之本展转十年后,其息一千二十四锭,谓之‘羊羔儿息’。民间普通以缗取三分为常。”

回民相率殖产卜居于中原,尤以江南为盛。

而汉、回待遇亦种种不平等。

成吉思汗法令,杀一回教徒罚黄金四十巴里失,杀一汉人其偿价与一驴相等。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六月,括诸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官。成宗大德四年,定诸职官荫叙之制,诸色目人视汉人优一等。

大抵回民地位,大体是代表的商人,而汉人则代表了佃户与农民。

汉人地位中较高都为工匠。

军临屠城,惟匠得免。

静修文集二十一:“保州屠城,惟匠者免。予冒入匠中,如予者亦甚众。”又蒙古入汴,依旧制,攻城不降则屠之,耶律楚材谏不听,乃曰:“凡弓矢、甲仗、金玉等匠,皆聚此城,杀之则一无所得。”乃诏原免,汴城百四十万户得保全。

匠人特籍为户,得不与平民为伍。

静修文集十七:“金人南徙,迁诸州工人实燕京。”元史张惠传:“灭宋,籍江南民为工匠凡三十万户。选其有艺业者十余万户为匠户。”事在至元二十一年。又至元十七年,诏江淮行中书省括巧匠。未几,赐将作院工匠银钞币帛。旋勅逃役之民窜名匠户者复为民。

元人设官,亦以军、民、匠三者分列。

元官制分内、外任,外任中又分民职、军职、匠职等名。匠职官甚多,与军、民职官相等,亦谓之“局院官”。世祖时,有浑源人孙成善为甲,赠至神川郡公,谥忠惠。子拱世其业,亦赠至神川郡公,谥文庄。回回人阿老瓦丁以善制炮,世袭副万户。回回人亦思马因亦以善制炮,世袭职。尼波罗国人阿尼哥以善装塑,故元代名医特多。至天文星历、阴阳卜巫,元人皆与匠、医一例视之。

蒙古人的统治,在大体上说来,颇有一些像古代贵族封建的意宋。只是春秋时代的贵族阶级,自身有一种珍贵的文化修养,而蒙古人无之,他们在武力的镇压与财富的攫占之外,缺少一种精神生活的陶冶。他们只有一种宗教的迷信,算得是他们的精神生活。

六、元代之僧侣

因此在蒙古的政治局而里,僧侣占到很高的位置。

如国师八思巴为蒙古创新字,世祖号之曰“大宝法王”。泰定帝泰定二年,以鲜卑僧言,为全天下立祠比孔子。而杨琏真伽世祖时为江南释教总统,尤骄纵,发掘故宋赵氏诸陵在钱塘、绍兴者及其大臣冢墓,凡一百零一所。私庇平民不输公赋者达三万两千户。成宗大德三年,方江南僧寺佃户五十万为编民,悉杨琏真伽冒入寺籍者也。又元制于帝师、国师下,僧侣有王公之封。

皇室佛事,占国家政费之泰半。

世祖至元三十年间,醮祠佛事之目百有二。成宗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余。成宗至大时,张养浩上时政书,谓:“略会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其二。宣徽院使岁会内庭佛事之费,以斤数者面四十万九千五百,油七万九千,酥蜜共五万余。仁宗延佑五年,给书西天字维摩经金三千两,岁费较大德又不知增几倍。至明宗时,中书省言佛事以今较旧,增多金一千一百五十两,银六千二百两,钞五万六千二百锭,币帛三万四千余匹。”

寺庙亦拥有盛大之产业,与贵族王公等,同样为封建势力之一种。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八区,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其著如大承天护圣寺,顺帝至正七拨山东十六万二千余顷地属之。前后两次赐达三十二万三千顷。又有大护国仁王寺,水陆田地十万顷,赐户三万七千五十九。

而僧侣之为患于社会,更难尽述。

武宗至大三年,监察御史张养浩上时政书,九曰“异端太横”。谓:“释老之徒,畜妻育子,饮醇啖腴,萃逋逃游惰之民,为暖衣饱食之计。”泰定帝二年监察御史李昌言:“臣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路,传舍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妇女。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五行省之使,十多六七。

顺帝父子竟以亡国。

顺帝信西天僧演折儿法,译言大喜乐也。又有西番僧伽璘真,授帝秘密大喜乐禅定,帝皆习之。丑声秽行,初为太子所恶,帝曰:“秘密佛法,可以延寿。”令秃鲁帖木儿以教太子,太子亦悦之。曰:“李先生教我儒书多年,我不省书中所言何事?西番僧教我佛法,我一夕便晓。”李先先生,太子论德好文也。其时顺帝父子既溺惑于西番佛法,而社会起事者如韩山童、刘福通等,亦以白莲教为号召。

元代社会上的上层阶级,大体言之,有皇室、贵族、军人、僧侣、商人、地主、官吏,而一般平民之政治地位则甚低。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此见陶宗仪辍耕录。“官、吏”为贵族,“僧、道”为宗教,亦相当于贵族。“医、工”即平民中地位较高者,如匠户之类。“七猎、八民”者,元特有捕猎鹰人,籍隶鹰房总统管府,

此虽贱民,而为贵族所御用,故较之农民犹高。所谓“民”,则汉人、南人之业家者也。“九儒、十丐”者,“儒”为民间自由学者,而与僧侣宗教不同,本由春秋时代封建社会渐次破坏后所产生,为中国社会自秦汉以后一种特别重要之流品。

惟就蒙古人眼光及其政治设施言之,则不能了解其地位。彼辈既不能执干戈入行伍,又不能持筹握算为主人殖货财,又不能为医匠打捕,供主人特别之需求,又不能如农民可以纳赋税,故与“丐”同列。别有一说为“官、吏、僧、道、医、工、匠、娼、儒、丐”十色,既有“工”,又重出“匠”,列“娼”于“儒、丐”之前,盖由不明猎民之意义而妄易之。

大概当时的社会阶级,除却贵族军人外,做僧侣信教 ,其次是商人,再其次是工匠,又次是猎户与农民。而中国社会上自先秦以来甚占重要位置的士人,却骤然失却了他们的地位。

七、元代之士人与科举制度

最初的士人与普通平民一样的被俘掠为奴隶。

黑鞑事略:“亡金之大夫,混于杂役,堕于屠沽,去为黄冠者,皆尚称旧官。王宣抚家有推车数人,呼运使,呼侍郎。长春宫多有亡金朝士,既免跋焦,免赋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惨伤也。”盖蒙古初入中国,其野蛮最甚。长春真人邱处机以宗教得成吉思汗之信仰,其徒得免赋役,全真教遂大行,文人不能自存活者多归之。

经有懂得汉化者之劝告而稍得解放。

太宗时,免儒士之俘为奴者,立校试儒臣法。得淮、蜀士遭俘没为奴者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见耶律楚材传。又宪宗四年,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世祖取鄂州,俘获士人赎还者五百余人。中统二年,诏军中所俘儒士,听赎为民。至元十年,勅南儒为人掠卖者,官赎为民。又廉希宪传:“世祖以廉为京兆宣抚使,国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京兆多豪强,废令不行。希宪至,悉令著籍为儒。”

他们对士人的观念,似乎亦是一种仿佛的工匠。

太宗时,耶律楚材言:“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始未易成。”因些遂令随郡考试儒人被俘为奴者。

而终于在这些俘虏中间,偶然把南宋的儒学流到北方去。

蒙古破许州,先得金军资库使姚枢。时北庭无汉人士大夫,惟枢特加重。及阔端南侵,命即军中求儒、释、道、医卜之人。拔德安,得赵复,其徒称江汉先生。枢挟以北行,建太极书院,河朔始知道学。许衡、宝默皆从姚枢得程朱书。衡为国了祭酒,教蒙古诸贵人子弟,稍稍知中国礼义。

结果于国族勋旧之外,亦有科举取士之制。

元科举定制于仁宗皇庆二年。其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 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

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汉人、南人 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沈)氏为主,周易以程(颐)氏、朱氏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传及胡(安国)氏传,礼记用古注疏。

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

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今按:科举以四书义取士始此。自此相承直至清末,实中国近世一至要之创制也。

然此仅有名无实,在实际政治上极少影响。

一、举行时间不久,次数甚少。

开科取士,定制在仁宗皇庆二年,始开科在延佑二年,已在宋亡后近四十年。科场三岁一开,至顺帝至元元年科举即罢,前后共二十年。嗣于至元五年复有科举,共不过二十次。

二、科举出身者实际并不多。

续通典:皇庆、延佑中,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由吏致显要者常十之九。顺帝时罢科举,许有壬争之,谓:“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余名,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三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

三、科场舞弊,全失考试本意,亦全无考试真相。

四、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榜考试,右榜为蒙古、色目人,恐多属具文;左榜为汉人、南人,其真才实学多不屑应举。

陶氏辍耕录卷二谓:“今蒙古、色目人为官者,多不能执笔,花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辅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敢用。”

陶氏生当元、明之际,其书刊于明代,则所谓“今”者,指元之晚季。其时蒙古、色目人在官者尚多不能执笔,则科举取士之为效可想。余阙曰:“至元以下浸用吏,中州之士见用者浸寡,南方尤寡。其久则南北之士亦自畦町相訾。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延佑中,初设科目,亦有所不屑而甘自没溺于山林之间者,不可勝道也。”

可见元代入主中国,经历一百余年,中国自秦汉以来传统的文治政权的意识,始终未接受过去。他们的政治,始终不脱古代贵族封建、武装移殖的气味。然而当时一般社会文化、经济的水准,却比春秋时代在贵族封建下的农民,高出百倍。蒙古人的倒退政治,到底不能成功,因此社会变乱百出。

至元二十年,崔彧(yù)上疏,谓:“江南盗贼,相挺而起,凡二百余所。”又至元二十四年诏:“江南归附十年,盗贼迄今未靖。”世祖至元时如此,其他可知。

蒙古人震铄亚、欧两洲的武力,终于在汉人的蜂起反抗下,退让出他们的统治。

第三十六章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上)

除却汉高祖,中国史上由平民直起为天子的,只有明太祖。

这是说明蒙古人的政权之下,绝没有汉人的地位。因此在蒙古政权被推翻的过程中,没有让政权之自身酝酿出权臣或军阀来操纵这个变局。

一、明代帝系及年历

明代共十六主,二百七十七年。

二、传统政治之恶化

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恶化的主因,便在洪武废相。

太祖是一个雄猜之主。

天下大定,年已六十余,太子死,孙孱弱,故为身后之虑。一面封建诸子,各设卫兵三千,乃至一万九千,一面尽诛功臣宿将。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诛,遂废宰相。

太祖昭:“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至是废去,遂成 君主独裁的局面。

第二个恶化的原因,在于明代不惜严刑酷罚来对待士大夫。此亦起於太祖。

史称:“太祖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胡惟庸之狱,株连被诛者三万余人。又蓝玉之狱,株连一万五千人。草木子谓:“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故其时文人多不仕。靖难之变,方孝孺夷十族坐死者八百四十七人。

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

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今之为仕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

终明之世,廷杖逮治不绝书。

廷杖亦始太祖时,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其后流而愈甚。武宗正德三年,刘瑾矫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下朝官三百余人狱。及(十四年)谏南巡,命朝臣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五日,晚并系狱,晨出暮入,又各杖三十。余继疏争者,杖四十、五十,有死者。世宗时(嘉靖三年)大礼议,逮下诏狱廷杖者一百三十四人,编修王恩等病创卒者十八人。庄烈帝时,用刑颇急,大臣多下狱。明廷之滥刑、滥杀,终使其自陷於不救之地。

其惨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

魏叔子集载廷杖事,言:“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bì)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东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

而监杖用内官,行杖用卫卒,遂使士大夫悬命其手。

而尤甚者在使内监审狱。

史称:“成化以后,凡大审录,太监斋敕,张黄盖,於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中郎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宋太祖惩于唐中叶以后武人之跋扈,因此极意扶植文儒。明太祖则觉胡元出塞以后,中国社会上比较可怕的只有读书人。但是所谓传统政治,便是一种士人的政治。明太祖无法将这一种传统政治改变,於是一面广事封建,希望将王室的势力扩大。

一面废去宰相,正式将政府直辖於王室。既不能不用士人,遂不惜时时用一种严刑酷罚,期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

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有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

张居正屡言祖宗法度,谓:“本朝立国规模与前代不同。宋时宰相卑主立名,违道干誉之事,直仆之所薄而不为者。”又曰:“迂阔虚谈之士,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挢扦文纲。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盖中国自宋以下,贵族门第之势力全消,宋儒於科举制度下发挥以学术领导政治之新精神。尊师相,抑君权,虽亦有流弊,要不失为历史之正趋。明太祖、张居正则皆此潮流下之反动也。

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

明代废相以后,析中书政归六部。

去中书省,特存中书舍人,为七品官,职书翰而已。去门下省,特存给事中,虽七品官,而有封驳之权。尚书省不复设令、仆,升六司尚书分为六部,秩二品。

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副之。六部之上,更无 ,而天子总其成。

其外有都察院司纠劾,通政司达章奏,大理寺主平反,为九卿。然惟都察院权较重,并六部尚书为七卿。明官盖有卿而无公。

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

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下,故名“内阁”。时设大学士者共四殿:中极、建极、文华、武英;两阁:文渊阁、东阁。

并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书、侍郎下。

洪武时,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奏章批答,皆御前传旨当笔。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载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文辅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箚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故君主独裁,非精力过绝人,其势必不可久。

成祖以后,始有“内阁”之称。

由翰林院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官简用,无定员。使参预机务。

永乐、洪熙两朝,每召内阁造膝密议,然批答亦出自御笔,不委他人。

成祖时,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犹相继署院事。

仁宗后,阁权渐重。

杨溥、杨士奇、杨荣称“三杨”,以东宫师傅旧臣,领部事,兼学士职,地位渐隆,礼绝百僚,始不复属院事。

至宣德时,始令内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

诏诰起草,唐时属中书舍人,后翰林学士越职代之。内阁拟旨,正似翰林之知制诰,并非宰相职也。至明代中书舍人乃七品官,专职书写而已。

中易红书批出。

太祖定制,内侍毋许识字。至宣宗时,始立内书堂,内官始通文墨,掌章奏,照阁票批朱,与外廷交结往来。

然遇大事,尚犹命大臣面议。

其后始专命内阁条旨。皇帝深居内殿,不复常与大学士相见。

甚至宪宗成化以后,迄与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三年,其间延访大臣者,仅孝宗弘治之末数年,而世宗、神宗则并二十余年不见朝。群臣从不见皇帝之颜色。

大学士王鏊(ào)论视朝,曰:“上下不交,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见,不遇视朝数刻。君或不识其臣,臣或不交一言于君。上下不过章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把持而已。非独沿袭故常,亦其地使然。何也?本朝视朝于奉天门,未尝一日废。然堂陛悬绝,威严赫奕,将军持鈲(孤),御史纠仪,鸿胪举不如法,通正司奏上,特是之,命所司知之而已。谢恩见辞,惴惴而退,上何尝闻一事?下何尝进一言?

欲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周时有三朝,库门之外为‘外朝’,询大事在焉。路门之外为‘治朝’,日视朝在焉。路门之内曰‘内朝’,亦曰‘燕朝’。视朝而见群臣,所以通上下之情。听政而适路寝,所以决可否之计。

汉制,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盖外朝为尊,中朝为亲。唐皇城之南一门曰承天,正旦、冬至取万国之朝贡则御焉,盖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朔、望视朝在焉,盖古之治朝也。又北曰两仪门,其内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盖古之内朝也。

宋时常朝则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则垂拱殿,正旦、冬至、圣节称贺则大庆殿,赐宴则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试进士则崇政殿。侍从以下五日一员上殿,谓之‘轮对’,则必及时政利害。内殿引见,亦或赐坐。盖亦三朝之遗意。太祖、太宗时,华盖、谨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则内朝也。

今久不御,上下之交绝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积。外朝或可间歇,内朝必以时举。六部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从、台谏五日一员上殿轮对,或不时召见。咫尺相对,略去威严。上不难于问,下不难于对。人才贤否、政事得失、风俗善恶、闾阎疾苦、古今治乱,皆得毕陈于前,则上下之情可通,内外之壅蔽可决,天下之事有何不可为者?”王鏊之言,特欲复明初之规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则并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乌得不乱?

独裁的皇帝不问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万历二十九年,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请简补,不听。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赓(gēng)辅政三载,犹未一觏天颜。九卿强半虚悬,甚者阖署无一人。监司、郡守亦旷年无官,或一人绾数符。两都台省,寥寥几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馆,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无人。九边岁饷缺至八十余万。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阁。”四十一年叶向高疏:“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国政事归皇帝独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负责,朝政懒废堕弛至此,亦历史中奇闻也。

自然有权臣应运而生。

世宗时,夏言、严嵩遂弄大权.

自此以后,内阁学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

然皇帝于内阁不相亲接,其间尚隔着一层太监的传递。阁权 仅止于票拟。

朝廷命令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传之内阁。内阁陈说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之太监,太监乃述之御前。

于是实际相权一归寺人。

皇帝不赴内阁亲视政务,故令阁臣票拟。皇帝在内寝仍不亲政务,则批红亦由太监代之。

因此明代司礼监,权出宰辅上。

英宗时王振,武宗时刘瑾,皆是。以后司礼监遂擅权。瑾每奏事,必侦帝为戏弄时。帝压之,及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专决,不复白。每于私第批答章奏,辞率鄙冗,焦芳为之润色,李东阳俯首而已。

因此宦官逐渐骄横跋扈。

张东白云:“自余登朝,而内阁待中官之礼几变。天顺间,李文达为首相,司礼监以议事至者,便服接见之。事毕,揖之而退。彭文宪继之,门者来报,必衣冠见之。与之分列而坐,阁老面西,中官面东。中官 人,对阁老第三人,虚其上二位。后陈阁老则送之出阁。后商文毅又送之下阶。后万阁老又送至内阁门矣。今凡调旨议事,掌司礼者间出,使少监并用事者传命而已。”又嘉靖中,有内官语朝臣云:“我辈在顺门上久,见时事凡几变。昔日张先生进朝,我们要打恭。后来夏先生我们只平眼看看。今严先生与我们恭恭手才进。”

而阁臣中想实际把握政权者, 便不得不交结内监。

其次又须倾轧同列。

阁臣不止一人,职任上并无严格分别之规定。严嵩倾去夏言,与许瓒、张璧同为大学士,而瓒、璧不得预票拟,大权遂一归嵩。自是以后,票拟专首揆,余旁睨而已。万历之季,疏多留中,首揆亦闲坐终日。

国家并未正式与阁臣以大权,阁臣之弄权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此乃“权臣”,非“大臣”。权臣不足服众。故虽如张居正之循名责实,起衰振敝,为明代有数能臣,而不能逃众议论。

张居正为相,治河委潘季训,安边委李成梁、戚继光、俞大猷。太仓栗支十年,太仆积贮至四百万。及其籍没,家资不及严嵩二十之一。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继之为政者,惩其败,多谦退缄默以苟免。因循积弊,遂至於亡。

黄梨洲谓:“有明一代政治之坏,自高皇帝废宰相始。真可谓一针见血之论。

明代一面废去宰相,一面又用严刑绳下。锦衣卫、东厂、西厂,成为皇帝的私法庭,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其权全操于内寺。

初领五都督府者,皆元勋宿将。永乐间,始设内监监其事。沿习数代,勋戚纨绔司军纪,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内监之权又侵入于军事。其他明代如皇庄、矿税、上供、采造重重扰民事,亦皆奄寺主之,则奄权又侵及于财政。

内寺之权,极盛于熹宗时之魏忠贤。

天启六年,浙抚潘汝桢始为忠贤立生祠,天下争废书院应之。监生陆万龄请祀忠贤于国子监,又请以忠贤配孔子。崇祯时定逆案,首逆凌迟者二人,为忠贤、客氏。首逆同谋决不待时者六人。交结近侍秋后处决者十九人,结交近侍次等充军者十一人,又次等论徒三年赎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减等革职闲住者四十四人,共二百零九人。

在一种黑暗的权势下面,鼓荡出举世谄媚之风,而同时激起名节之士之反抗,而党祸于此兴。

明朝一种谄媚结附之风,盖由中叶以后,政治浑浊而引起。严嵩当国,朝士为干儿义子者至三十余辈。张居正卧病,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为设醮。翰林、科、道继之,部属、中、行继之,诸杂职又继之,外官南京、楚、闽、淮、漕又竞起应之。黠(xiá)者以献媚,次亦避祸不敢立崖岸。时独一顾宪成,削名不屈。无论为张居正,为魏忠贤,自趋权附势者视之,则同样为权势之代表。而自守正不阿者论,则此等权势亦同样应该反对。反对此等权势者,酝酿于讲学,结集于书院。而张居正亦尽力摧毁天下书院,魏忠贤则前后两次杀六君子十二人,党祸至于不可收拾矣。

又按:黑暗政权之普通象征,厥为贿赂。王振时,每朝觐官来见,以金为率,千金者始得醉饱而出。振籍没时,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六、七尺者二十余株。李广殁后,孝宗得其赂籍,文武大臣馈黄、白米各千百石,盖隐语,黄者金,白者银也。刘谨时,天下三司官入觐,例索千金,甚有至四、五千金者。科、道出使归,亦例有重贿。谨败后,籍没之数,大玉带八十东,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瑾窃柄不过六、七年耳。其后钱宁籍没时,亦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东。魏忠贤史不载其籍没之数,其富当更胜于瑾也。顾不必宦官为然。严嵩为相二十年,籍没时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他珍宝不可数计。当时文武迁擢,但问贿之多寡。

吏、兵二部持本就嵩填注。边臣失事纳赇,无功可赏,有罪不诛。文武大臣赠谥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虽州县小吏,亦以货取。户部发边饷,朝出度支门,暮入嵩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边镇使人伺嵩门下,未馈其父子,先馈其家人。家人严年已逾数十万。

政府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积可支数年。水陆舟车载还其乡,月无虚日。嵩本籍袁州,乃广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其后陈演罢相,以资多不能行,遂为闯贼所得。贿随权集,贪黩黑暗,谄媚趋附,胥可于此见之。然则又何怪于党祸之兴与流寇之起也!

直待全国正人都卷入党祸,而国脉亦遂斩。

第三十七章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下)一、明初的几项好制度

但明初政治,亦有几点特长处。

(一)明初之学校贡举制度

明主一面废宰相,用重刑,一面却极看重学校。明主盖知政治不得不用读书人,故一面加意培植养成,一面却设法削其权任,杀其气焰。

洪武八年,颁行学校贡举事宜。

生员分二等。

一、府州县学舍之生员。

二、乡里学舍之生员。

府、州、县学舍生员之资格,以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读过四书者充之。

其学科有经、史、礼、律、乐、射、算等项。

其考试分按月考验,及三年大比。

贡至行省,拔尤送京师,并妻、子资送。

贡士天子临轩召见,分科擢用。

其任用有为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yuàn)史不等。

其乡里学舍之师资,由守令择有学行者教之。

考试亦三年一大比,师生皆有升进。

学校之盛,为唐宋以来所不及。

明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一百余员,弟子无算。又凡生员入学始得应举,则学校与考试两制度已融合为一,此实唐宋诸儒所有志而未逮者。至其末流,渐废渐坏,有名无实,则又当别论。

至国子监有“历事监生”之制。

国子学改称“国子监”,监生分赴诸司先习吏事,谓之“历事监生”。亦有谴外任整理田赋、清查黄册、兴修水利等事,学十余年,始拨历出身。

出身优异。

洪武二十六年,尽擢国子生六十四人为布政、按察两使,及参议、副使、佥事等官,为四方大吏者尤多。台谏之选,亦出于是。常调亦得为府、州、县六品以上官。

布列中外,一时以大学生为盛。

明代国学,即至后来,亦比唐宋较见精神。

学生既得历事,又有优养,而尤重司成之选,特简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及至中叶,名儒辈出。如李时勉、陈敬业、章懋、罗钦顺、蔡清、崔铣、吕枬(zhān)分教南北。画则会馔同堂,夜则灯火彻旦,如家塾之教其子弟。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门。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明制中尤堪称述者,在其翰林院。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其先本内廷供奉艺能技术杂居之所。

此犹秦汉初年之博士及郎官。旧唐书职官志言:“翰林院有合练、僧道、卜祝、术艺、书弈,各别院以廩之。”亦有名儒学士,时时任以草制。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掌中外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此则犹汉武帝侍中内朝多任文学之士也。嗣乃选文学士号“翰林供奉”,分掌制诰、书勅。此则以内廷渐分外朝之权,正与汉武以侍中诸文士参预国政夺宰相权相似。

玄宗时,别置学士院,自此学士与待诏有别。

赵璘因话录:“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又文纪宝历二年,省“教坊乐官、翰林待诏、技术官”云云,此种分别,犹如汉博士专尊五经儒士,而百家尽黜也。

专掌内命。

其后选用益重,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

此则相权内移,正如汉代尚书代三公之实权矣。

宋代则翰林学士,亦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并有侍读、侍讲、说书等经筵官,亦与翰苑同为政府中清美的缺分。

而馆阁之选,更为士人荣任。

凡直昭文馆、直史馆、直集贤院、直秘阁,与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皆为馆阁高等。其次曰集贤校理,曰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曰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记注官缺,必于馆职取之。非经修注,不除知制诰。元丰以前,馆职非名流不可得。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及大臣论荐,乃得召试,入格乃授,谓之“入馆”。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qiàn),不为监。”其贵如此。

实为当时政府一种储才养望之清职。

刘安世谓:“祖宗之待馆职,储之英杰之地,以饬其名节。观以古今之书,而开益其聪明。稍优其廩,不责以吏事。所以滋长德器,养成名卿贤相也。”

至于明代,翰林院规模,益臻崇宏,经筵宫、史官均归入翰苑,翰林院更明显的变成一个中央政府里面惟一 贵的学术集团。这一个集团,与王室在在保有很紧密的关系。内阁学士,即从翰林院分出。

英宗正统七年,翰林院落成,学士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荣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定位次,以内阁固翰林职也。嘉、隆以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始径称“内阁”。

至詹事府官职,亦为翰院旁支,与侍讲、侍读等同为王室导师。

而明代翰林院一个更有意义的创制,则为庶吉士之增设。

翰林院有庶吉士,正如国子监有历事生,以诸进士未更事,俾先观政,候熟练然后任用。

大率进士 甲得入翰林,而二甲、三甲则得选为庶吉士。

进士径入翰林,始洪武十八年。永乐以后,惟 甲例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必改庶吉士,乃得铨注。

自有庶吉士而翰林院遂兼带有教育后进之性质。

其先庶吉士命进学于内阁。

永乐三年,命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新进士中选材质敏美者,俾就文渊阁进学。其先洪武六年,已有乡贡举人免会试,择年少俊异者肄业文华堂之制。后景帝时,又有东阁进学之事。

并时经帝王御试。

永乐中,召试庶吉士多在文华殿。宣宗时,又有斋宫考艺。正德后,庶吉士止隶翰林,遂罕御试。

其间有经长时期之教习。

远则八、九年,近则四、五年,而后除授。有不堪者,乃改授他职。永乐四年,庶吉士陈孟洁、曾春龄辈卒于京师,或以教习已近十年为言,上怒,于是张叔颖等皆除通判。

学成每得美擢。

大抵以授翰林院编修、检讨诸职为常。宣德以前兼授部属、中书等官,正统间始有授科、道者。

翰林院本为储才养望之地,明初尤能不断注意到社会上的名儒耆俊,网罗擢用。

皇帝以及储君,时时与翰林学士接近,既可受到一种学术上之熏陶,又可从他们方面得到很多政治上有价直的献议或忠告。

翰林学士除为讲官、史官、修书、视草等规定的职务外,如议礼、审乐,定制度、律令,备顾问,诤得失,论荐人才,指斥奸佞,以常获从幸,尤见亲密,实多有匡救将顺之益也。

而一辈翰林学士,又因并不负有行政上实际的责任,而望荣地密,从容中秘,得对古今典章沿革,制度得失,恣意探讨,以备一旦之大用。而庶吉士以英俊后起,亦得侍从台阁,受一种最名贵而亲切的教育。实在是国家培植候补 人才之一种好办法。

在贵族门第的教育消失以后,在国家学校教育未能切实有效以前,此种翰林院教习庶吉士的制度,实在对于政治人才之培养,极为重要。

元代许衡罢中书,为国子师,所教习蒙古族人侍御贵近子弟,其后皆为重臣。明制实模仿于此。

洪武六年开文华堂肄业,太祖谓宋濂等曰:“昔许鲁斋诸生多为宰相,卿其勉之。”可证。翰林院制度后为清代所沿袭。清代政治上人物以及学术上之贡献,由此制度助成者,尚不少也。

(三)其它

明初又厉行察举之制,

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

拔用人才,不拘资格。

由布衣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有径拜为大学士者,有起家为尚书、侍郎者。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

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zhé)予美官。

又奖励人民上书言事。

凡百官、布衣、百工、技艺之人,皆得上书。并许直至御前奏闻。

有六科给事中掌封驳,谓之“科参”。

给事中原属门下省,明代罢去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给事中得驳正到部,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又廷议大事、廷推大臣、廷鞠大狱,给事中皆预。

位虽低而权重。

如此,只要上面有精明强干的皇帝,下面学校贡举制度能继续不懈,社会 分子逐渐教养成才,逐渐加入政府。又有翰苑制度,为政府特建一个极富学术意宋的衙门,做政府的 人才的回翔地。既以通上下之志,又以究古今之变,使常为全部政治的一个指导机关。又使下级官僚乃至地方民众,常得风厉奋发,在政府中有不时参加及相当发言的地位。此种政治,宜可维持一个相当时期,不致遽(jù)坏。

故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其时地方官每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有加擢者。守牧称职,增秩或至二品,监司入为卿贰者比比。又常特简廷臣出守,有尚书出为布政使,而侍郎为参政者。又常由大臣荐举,又时遣大臣考察黜陟(chùzhì)。又重惩贪吏。故明之吏治,且驾唐、宋而上之,几有两汉之风。英、武之际,虽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之虞,由吏鲜贪残故也。

其他又如明初卫所制度,颇得唐府兵遣意。

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每军给田五十亩为一分。最盛时,中外卫所军百余万。岁得粮五百余万石,官俸兵粮皆於是出。太祖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税额:官给牛者十税五,自备者税四或三。亦较魏、晋为优。

黄册、鱼鳞册整顿赋役,清代因之不能革。

鱼鳞册始行於洪武二十年。时两浙富民畏避徭役,以田产寄他户,谓之“贴脚诡寄”。是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诏天下编黄册,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湿、沃瘠、沙卤之别毕具。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

明初武功亦足方驾汉、唐。

安南自唐后沦于蛮服者四百余年,永乐时复隶版图,设布政司。朝鲜在明,虽称属国,而无异域内。朝贡络绎,锡赉便蕃。迄於明亡,犹私心向明不已。成祖亲征漠北,远使南洋,季年朝贡者,殆三十国。

故明代的政治设施,虽论其用心,未得为当,而亦与两汉、唐、宋诸朝并为中国史上之一段光昌时期。

二、明代政制之相次腐化

惟承平日久,科举进士日益重,而学校贡举日益轻。

顾亭林谓:“明科举尤重进士,神宗以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诠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后已。于是不由进士出身之人,遂不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破,而国事大坏。至于翰林之官,又以清华自处,而鄙夷外曹,科第不与资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立。”

英宗天顺以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人才亦为科目所限。

时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已群目为储相。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科举已视前代为盛,而翰林之盛,则又前代所绝无。

而教习庶吉士渐渐变成有名无实。

庶吉士在外公署教习,始自正统初年,浸与文华堂、文渊阁时旧规不同。内阁仍有按月考试,仅诗文各一篇,第高下,揭帖开列名氏,发院立案。有志者甚或谢病去。天顺八年庶吉士,于次年相率入内阁求解馆。大学士李贤谓曰:“贤辈教养未久,奈何遽(jù)欲入仕?”计礼应声对曰:“今日比永乐时教养何等?且老先生从何处教养来?”贤大怒,请旨,各授职,罚礼观政刑部。弘治六年,学土李东阳、程敏政教庶吉士,至院阅会簿,悉注病假。其流弊至此。

庶吉士散馆,则资格已成,便可坐望要职。

明代甚拘资格,一与词林之选,便可坐跻华膴(wǔ),往往优游养望。进士散馆后,率请假回籍。吏部辄案原资起用。有家居敷十年,迁至尚书、侍郎,始入朝供职者。偶有一、二调外及改部郎,舆论喧哗,互相袒徇。谢肇淛谓:“唐宋之代,出为郡守,入为两制,未尝有此格。”

翰林为贮才之地,吏部为抡才之所,此两官特为明世所重。

明制,六部吏、兵为贵,以主文、武之铨选也。而吏部执掌尤重。吏部凡四司,文选掌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要。明史选举志言:“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可见明吏部之权重。霍韬疏:“迩年流弊,官翰林院者不迁外任,官吏部者不改别曹,升京官者必由吏部。人辄以二官为清要,中外臣工不畏陛下而畏吏部,百官以吏部以内阁为腹心。”

及翰林院既不能培养人才,而吏部选举,又渐渐有拈阄(niānjiū)、掣(chè)签之法,而选举遂不可问。

明史选举志:“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万历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铨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陈鼎东林列传孙丕扬传:“先是大选外官,竞为请托,丕扬创为‘掣签法’。分签为四隅:曰东北,东南,西北,西南。”于慎行笔尘谓:“一时宫中相传以为至公,下逮闾巷,翕然称颂。”

至於科举方面,经义渐渐变成为八股。

元皇庆二年考试程式,始以四书义取士。明制考三场。初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惟主司阅卷多就初场所中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因此学者精力全集中於四书义、经义。八股文者,乃一种有格律的经义,有一定之体裁与格式,犹之唐之有律诗、律赋。其体盖起於成化以后。

昔人谓:“八股之害等於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於咸阳之坑。”

科举推行既久,学者只就四书一经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文记之,入场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本经全文有不读者。

丘浚谓:“士子登名朝列,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体偏旁者。”王鏊谓:“人才不如古,原于科举。”杨慎谓:“士子专读时义,一题之文必有坊刻。稍换首尾,强半雷同。使天下尽出於空疏不学,不知经史为何物,是科举为败破人才之具也。”

顾炎武谓:“举天下惟十八房之读,读之三年、五年,而一幸登第,则无知之童子,俨然与公卿相揖让,而文、武之道,弃如弁髦(biànmáo)。故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於消耗,学术日至於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又曰:“时文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患得而胜之。”

学问空疏,遂为明代士人与官僚之通病。

掌握独裁权的皇帝,往往深居渊默,对朝廷事不闻不问,举朝形成群龙无首之象,而明代风习又奖励廷臣风发言事。于是以空疏之人,长叫嚣之气,而致于以议论误国。

明自正德、嘉靖以后,群臣言事渐尚意气。至万历末,怠于政事,章奏一概不省,廷臣益务为危言激论自标异。

明末以廷议误国,事不胜举。要之不度时势,徒逞臆见,是非纷呶,贻误事机。举其要者,流寇既起,内外相乘,若暂和关外,犹可一意治内;而思宗迫于言路,不敢言和,廷臣亦无敢主和事者。陈新甲主兵部,力持议款,帝亦向之,事泄于外,群臣大哗,为杀新甲。孙传庭守关中,议者责其逗挠,朝廷屡旨促战;传庭曰:“往不返矣,然大丈夫岂能再对狱吏!”遂败死。贼既渡河,有请撤吴三桂兵迎击者,议者责其自蹙地,遂不果。及贼势燎原,或请南幸,或请以皇储监国南京,议者又斥其邪妄。明事终至于一无可为而止。

谄媚与趋附,奋发与矫激,互为摩荡,党祸日烈。

至于地方生员,则有养无教,日益滋增,徒蠹公帑。

宣德中,生员定增广之额,初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增广者谓之“增广生员”。嗣后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人愈多,习愈恶。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俊士之效赊,游手之患切。

又在地方仗势为恶,把持吞噬,实做土豪劣绅。

崇祯之末,开门迎贼,缚官投伪,皆出生员。

当时比之“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

士习官方,至于万历之末而极坏。

顾亭林日知录痛论之,谓:“万历以上,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而教化亡,于是机变日增而材能日减。”又曰:“孔子对哀公,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学,为俗之不祥。自余所逮见五、六十年国俗民情举如此。不教、不学之徒,满于天下,而一、二稍有才知者,皆少正卯、邓析之流。”

又曰:“昔之清谈谈老庄,今之清谈谈孔孟。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

又曰:“举业至于钞佛书,讲学至于会男女,考试至于鬻生员,此皆一代之大变,不在王莽、安禄山、刘豫之下。”又曰:“万历间人看书不看首尾,只看中间两三行。”又曰:“今代之人,但有薄行而无隽才,不能通作者之意,其所著书、无非盗窃。”又曰:“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八、九皆白徒。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欲求天下安宁,斯民淳厚,如却行而求及前人。”

又曰:“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又曰:“万历以后士大夫交际,多用白金,乃犹封诸书册之间,进自阍人之手。今则亲呈坐上,径出怀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话无非此物。”

又曰:“世尚通方,人安媟(泻)慢。摇头而舞八风,连臂而歌万岁。去人伦,无君子,而国命随之。”又曰:“今世士大夫才任一官,即以教戏唱曲为事。官方民隐,置之不讲。”又曰:“自万历季年,搢绅之士,不知以礼饬躬,而声气及于宵人,诗字颁于舆皂。至于公卿上寿,宰执称儿,而神州陆沉,中原涂炭矣。”又曰:“严分宜之仆永年,号曰鹤坡。张江陵之仆游守礼,号曰楚宾。不但招权纳贿,而朝中多赠之诗文,俨然与搢绅为宾主。名号之轻,文章之辱,异日媚阉建祠,此为之嚆矢(hāoshǐ)。”

而承平既久,武备亦弛。“本兵”高踞在上,武臣气折。

明自英、宪以还,军伍废弛,而兵政尽归于兵部,疆场有警,调兵拨饷及战守事宜皆主之。武臣自专阃(zhuānkǔn)以下皆受节制,黜陟进退胥由之。总兵官领勅,至长跪部堂,而弁帅奔走尽如铃卒。兵部权重,时号“本兵”。其后卫所渐空,至于无军可交,而有募兵。

明室政治之支撑点,上面靠有英明能独裁的君主,下面靠有比较清廉肯负责的官僚。逮至君主不能独裁,则变成宦官擅权。官僚不能负责,则变成官僚膨胀。於是政治教育破产之后,兵制、田赋等相继崩溃,而紧接着的便是—个经济破产。

明室财政,自英宗后即告绌。其弊端之大者,一曰内府。

明自孝宗以后,内府供奉渐广。

王室之骄奢,与内官之跋扈相为因果,牵引至于无极。乃至如传奉冗官之薪俸,

内府工匠之饩廪,

皆岁增月积,有加无减。

二曰宗藩。

唐宋宗亲,或通名仕版,或散处民间。明则分封列爵,不农不仕。

正德间,已有亲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将军、中尉二千七百。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言:“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各藩禄米岁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全输不足供诸府禄米之半。”

隆、万之际,郡王二百五十一,将军七千一百,中尉八千九百五十一。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七千七十三。此林润所谓“年复一年,愈加繁衍,势穷弊极,将何以支”也。

三曰冗官,而尤冗者则在武职

景泰中张宁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嘉靖中刘体乾疏:“历代官数,汉七千八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踰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至正德世,文官二万四百,武官十万,卫所七百七十二,旗军八十九万六千,廪膳生员三万五千八百,吏五万五千。天下夏、秋税粮大约二千六百六十八万四千石,出多入少。”

王府久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缺军饷,各省缺俸廩。此后文、武官益冗,兵益窜名投占,募召名数日增,实用日减。积此数蠹,民穷财尽。於是明代便非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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